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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警惕虚假APP骗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09:06:32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李乐

为顺应时代发展,摆脱业务办理的时间、空间束缚,让消费者在家就能做到轻松理财,各类金融机构都先后推出手机端APP软件,并根据自身业务不断作出调整和更新。这种打破传统业务办理方式和支付模式的创新举措,既考虑了金融市场的长远发展,又兼顾了客户体验。现如今,人们已经习惯通过各类APP来获取理财信息,但随之而来的是不法分子骗术的升级。

案件简介:网络理财产品疑点重重,聚宝盆还是吞金兽?

2020年7月,从事个体经营的A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加入了某股票理财交流的微信群,群内会定期分享相关的理财知识和产品推介让群员学习、了解。8月下旬的某一天,微信群负责人分享了一项信托理财产品,A女士很感兴趣。看其发布的信息包括S信托公司的公司介绍、企业LOGO和注册信息等内容,觉得正规、齐全。于是A女士抱着尝试的心态,按照指导步骤扫描了图中的二维码进行APP下载,并在相关页面完成了包括姓名、住址、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及投资意愿等个人信息的填写和注册。几日后,有自称S信托公司的工作人员B某通过电话与A女士进行联系,并向A女士推销一款名为“长期理财传家宝”的信托产品。在交谈中,B某对A女士提到了此款产品保证本金和最低收益率的承诺,同时提到购买成功后可给予A女士一定额度的返点返现优惠,让A女士心动不已。

在家人和朋友的建议下,A女士前往该信托公司的销售中心,想进一步了解该产品的相关信息并且进行购买,但在与营业部销售人员C某进行沟通后,A女士发现S信托公司没有与自己电话联络的员工B某及他所推销的“长期理财传家宝”信托产品,甚至也没有微信群内经常分享的那几款信托产品。C某立即将情况上报给上级部门。

通过调查发现,近期出现大量不法分子,他们运用微信群、QQ群等渠道传递真假参半的讯息——抛出鱼饵,通过伪造APP获取投资者信息——打造鱼塘,最后利用远程电话的形式向诈骗目标推荐“高利润产品”——静待上钩,这样的多重联动打造了一张巨型金融欺诈网络。A女士的经历是一次非常典型的金融类虚假APP诈骗案,这引起了S信托公司的重视和警觉,他们立即在多个平台发布声明,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

案例剖析:虚假APP诈骗套路多,消费者、金融机构需提高防范意识

本案例可以总结为诈骗分子冒用信托公司的名义,盗用其LOGO等信息,通过QQ、微信等聊天群发布高收益的理财信息,诱导消费者下载虚假APP和小程序,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随后进行推介、咨询以及销售活动,骗取钱财。A女士的经历有以下几点值得深入思考:

一是互联网小程序越来越普及,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的便捷,网络诈骗骗术花样百出、层出不穷。几台电脑或智能手机就能成为作案工具,利用程序开发以微信、QQ群为网络传播途径。该类型网络诈骗典型的特点就是犯罪成本较低,且不受时空限制。同时,有些网络平台并不是实名注册制,也为犯罪分子隐藏身份提供了可能性。

二是A女士缺乏一定判断意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A女士轻信微信群等非官方发布的信息,并按其操作步骤,在尚未核实的情况下注册APP软件,随意将个人信息上传,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其次,对于自称信托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进行发布产品和人员信息的有效核实,在与其交流的过程中,对口头承诺保证本金和最低收益的行为深信不疑,逐渐走入不法分子设计好的圈套。

三是作为金融机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防范新型网络诈骗宣传活动。针对此类冒充信托公司的网络诈骗案件,不仅在发现之后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还要结合社会热点典型案例向消费者宣传讲解电信诈骗的种类、惯用手段及防范常识,要提醒客户阅读防范诈骗手册以及相关提示,切实提升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消费者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发现,假冒金融类APP诈骗案件频发,不仅给消费者带来财产损失,也给金融公司造成经营困扰和名誉损害。这需要金融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金融公司等多方面建立共享、共防的协作机制。而作为消费者,则可从以下3个方面做到防止受到金融虚假APP的诈骗:

一是提高警惕,仔细甄别信息,确保从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如果消费者收到信托公司销售人员的信息或者电话,需要仔细甄别来电人员的身份、信托公司的信息和产品真实性,以防上当受骗。首先,通过正规平台和官网网站进行正规软件下载,切勿随意扫描微信群、杂志、网站的二维码进行APP下载。对信托公司身份进行核实,可以登录中国信托业协会官方网站,进入“会员单位”界面进行查询。其次,在信托产品的真实性方面,消费者可以通过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根据产品唯一编码来查询相关产品信息,确保产品的真实性。

二是了解投资需求,合理选择产品。一般而言,信托消费者是符合相关要求的合格投资者,门槛较高,要求能够识别、判断并承担信托产品的相应风险。首先,了解自己。应该综合衡量自身财务状况、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和对信托产品的期限、流动性等需求,不盲听、不盲信、不盲从,不追逐“热门”产品。其次,了解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专业水平。在选择信托公司时,消费投资者应该将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管理能力以及防控风险能力作为第一衡量要素。最后,了解产品。在选择信托产品时,投资者要了解产品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交易结构、合作方实力、资金用途、还款来源等情况。

三是学习金融知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了解学习金融知识的过程中,可以积极参与行业举办的各项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增加对金融行业及金融知识的了解。同时,也可以在信托公司营业场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通过线上的方式了解并学习,或通过金融机构服务热线咨询当前的疑惑等,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作者单位: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王梓/制图


以案说法

警惕虚假APP骗局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8-17

□李乐

为顺应时代发展,摆脱业务办理的时间、空间束缚,让消费者在家就能做到轻松理财,各类金融机构都先后推出手机端APP软件,并根据自身业务不断作出调整和更新。这种打破传统业务办理方式和支付模式的创新举措,既考虑了金融市场的长远发展,又兼顾了客户体验。现如今,人们已经习惯通过各类APP来获取理财信息,但随之而来的是不法分子骗术的升级。

案件简介:网络理财产品疑点重重,聚宝盆还是吞金兽?

2020年7月,从事个体经营的A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加入了某股票理财交流的微信群,群内会定期分享相关的理财知识和产品推介让群员学习、了解。8月下旬的某一天,微信群负责人分享了一项信托理财产品,A女士很感兴趣。看其发布的信息包括S信托公司的公司介绍、企业LOGO和注册信息等内容,觉得正规、齐全。于是A女士抱着尝试的心态,按照指导步骤扫描了图中的二维码进行APP下载,并在相关页面完成了包括姓名、住址、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及投资意愿等个人信息的填写和注册。几日后,有自称S信托公司的工作人员B某通过电话与A女士进行联系,并向A女士推销一款名为“长期理财传家宝”的信托产品。在交谈中,B某对A女士提到了此款产品保证本金和最低收益率的承诺,同时提到购买成功后可给予A女士一定额度的返点返现优惠,让A女士心动不已。

在家人和朋友的建议下,A女士前往该信托公司的销售中心,想进一步了解该产品的相关信息并且进行购买,但在与营业部销售人员C某进行沟通后,A女士发现S信托公司没有与自己电话联络的员工B某及他所推销的“长期理财传家宝”信托产品,甚至也没有微信群内经常分享的那几款信托产品。C某立即将情况上报给上级部门。

通过调查发现,近期出现大量不法分子,他们运用微信群、QQ群等渠道传递真假参半的讯息——抛出鱼饵,通过伪造APP获取投资者信息——打造鱼塘,最后利用远程电话的形式向诈骗目标推荐“高利润产品”——静待上钩,这样的多重联动打造了一张巨型金融欺诈网络。A女士的经历是一次非常典型的金融类虚假APP诈骗案,这引起了S信托公司的重视和警觉,他们立即在多个平台发布声明,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

案例剖析:虚假APP诈骗套路多,消费者、金融机构需提高防范意识

本案例可以总结为诈骗分子冒用信托公司的名义,盗用其LOGO等信息,通过QQ、微信等聊天群发布高收益的理财信息,诱导消费者下载虚假APP和小程序,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随后进行推介、咨询以及销售活动,骗取钱财。A女士的经历有以下几点值得深入思考:

一是互联网小程序越来越普及,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的便捷,网络诈骗骗术花样百出、层出不穷。几台电脑或智能手机就能成为作案工具,利用程序开发以微信、QQ群为网络传播途径。该类型网络诈骗典型的特点就是犯罪成本较低,且不受时空限制。同时,有些网络平台并不是实名注册制,也为犯罪分子隐藏身份提供了可能性。

二是A女士缺乏一定判断意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A女士轻信微信群等非官方发布的信息,并按其操作步骤,在尚未核实的情况下注册APP软件,随意将个人信息上传,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其次,对于自称信托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进行发布产品和人员信息的有效核实,在与其交流的过程中,对口头承诺保证本金和最低收益的行为深信不疑,逐渐走入不法分子设计好的圈套。

三是作为金融机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防范新型网络诈骗宣传活动。针对此类冒充信托公司的网络诈骗案件,不仅在发现之后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还要结合社会热点典型案例向消费者宣传讲解电信诈骗的种类、惯用手段及防范常识,要提醒客户阅读防范诈骗手册以及相关提示,切实提升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消费者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发现,假冒金融类APP诈骗案件频发,不仅给消费者带来财产损失,也给金融公司造成经营困扰和名誉损害。这需要金融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金融公司等多方面建立共享、共防的协作机制。而作为消费者,则可从以下3个方面做到防止受到金融虚假APP的诈骗:

一是提高警惕,仔细甄别信息,确保从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如果消费者收到信托公司销售人员的信息或者电话,需要仔细甄别来电人员的身份、信托公司的信息和产品真实性,以防上当受骗。首先,通过正规平台和官网网站进行正规软件下载,切勿随意扫描微信群、杂志、网站的二维码进行APP下载。对信托公司身份进行核实,可以登录中国信托业协会官方网站,进入“会员单位”界面进行查询。其次,在信托产品的真实性方面,消费者可以通过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根据产品唯一编码来查询相关产品信息,确保产品的真实性。

二是了解投资需求,合理选择产品。一般而言,信托消费者是符合相关要求的合格投资者,门槛较高,要求能够识别、判断并承担信托产品的相应风险。首先,了解自己。应该综合衡量自身财务状况、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和对信托产品的期限、流动性等需求,不盲听、不盲信、不盲从,不追逐“热门”产品。其次,了解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专业水平。在选择信托公司时,消费投资者应该将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管理能力以及防控风险能力作为第一衡量要素。最后,了解产品。在选择信托产品时,投资者要了解产品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交易结构、合作方实力、资金用途、还款来源等情况。

三是学习金融知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了解学习金融知识的过程中,可以积极参与行业举办的各项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增加对金融行业及金融知识的了解。同时,也可以在信托公司营业场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通过线上的方式了解并学习,或通过金融机构服务热线咨询当前的疑惑等,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作者单位: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王梓/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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