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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反洗钱 科技来帮忙

发布时间:2021-06-16 10:01:38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本报记者 谭乐之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修订工作组织起草的《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年来,我国对金融业的反洗钱力度有持续加强。在保险行业,科技又是如何帮助保险公司进行反洗钱的呢?

科技提升反洗钱效率

目前来看,我国反洗钱义务主体,一些已建立反洗钱合规制度,但没有实现有效运转;另一些,则已开展反洗钱工作,开始探索发展信息网络技术,以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

不过,无论是通过技术手段还是制度手段,我国金融业反洗钱合规工作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早在2006年,我国颁布实施的《反洗钱法》的“附则”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其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对其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随着2011年手机移动支付、二维码支付的兴起并开始普及,人民银行在2012年专门制定了《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规范了网络支付机构、预付卡机构和收单机构等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监督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1年1月20日,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按新的标准正式对支付机构重新定义,从非金融支付机构变成非银行支付机构,即从“非金融”到“非银行”的支付机构。理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战略顾问黄维列向《中国银行保险报》介绍,这显示出人民银行有意让支付机构接受更多金融机构级别的监管要求。

2019年,国际反洗钱评估总体认可我国反洗钱工作取得的进展,“但金融机构反洗钱水平等与国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人民银行再一次完善反洗钱监管对象范围,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除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外,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机构类型。”黄维列解释道。

总体而言,现阶段我国反洗钱义务主体的反洗钱合规意识有待提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部分义务主体尚未建立起反洗钱合规制度。如何合法合规合理地利用技术协助进行反洗钱工作仍是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保险反洗钱溯源

目前,保险机构开展反洗钱活动的新闻并不是很多。

“这可能是由于保险业务的性质决定的。对比银行和支付业,保险业务的交易频次和复杂度相对较低。”黄维列说。

但在监管政策层面,对保险业反洗钱的监管一直是存在的。《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在2006年《反洗钱法》颁布后,人民银行随后在2007年会同原银监会、原保监会、证监会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保险机构一直是被纳入反洗钱的整体监管体系和框架内。

眼下,随着反洗钱的法治越来越健全,十多年来有多个层面的监管政策出台。黄维列介绍,保险机构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反洗钱工作, 包括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向人行反洗钱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内容。

科技助力保险反洗钱

目前,保险业开展反洗钱工作需要借助一定的金融科技手段。

“在金融机构内部主要使用两类反洗钱系统工具。”黄维列介绍,一是大额可疑交易识别系统,针对任何账户的资金交易,资金出入,系统会根据监管政策和自身的要求设定规则及与其相对应的预警机制。一旦触发到相应的条件,系统就会将情况报送给中台反洗钱工作人员,由他们进行判断是否真正是大额可疑。一旦确认,则报送人民银行。二是名单监测机制。所谓名单监测,是指在投保/核保/赔付过程中,首先会向名单监测系统发一个查询,检查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及收款人是否在黑名单(涉恐、外逃、涉黑涉恶、制裁等)中,如果在黑名单中,名单监测系统给交易系统进行反馈,并提醒冻结账户或报送人行做进一步的处理。

目前,KYC流程是反洗钱工作的一种常见方式。所谓KYC(Know Your Customer),即“了解你的客户”,是金融机构在开始和客户发生业务往来,尤其在开户必须执行的流程之一,目的是帮助机构更好地了解客户信息,做好详细的背景调查,识别和规避潜在风险。

具体来看,KYC基本流程分为四步:第一步,收集客户的资料文件和信息;第二步,进入风险评估的阶段,其中也包括了黑名单查核,从而识别出客户的潜在风险,并对客户的风险级别进行分类;第三步,对风险较高的客户实施强化尽职调查,深入了解客户的资金来源和业务真实目的等情况,并与机构自身的风险偏好及风险管理能力进行匹配;第四步,对符合机构风险偏好及管理能力的客户进行业务准入,纳入后续的持续监控;对不符合机构风险偏好或超出机构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的高风险客户,拒绝办理。

“KYC过程是评估客户风险,也是遵守反洗钱法律规章必须要做到的步骤。”黄维列说。

《中国银行保险报》梳理资料发现,对于人寿保险,KYC通常需要收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信息。对于海上保险,则包括货运代理商、出口商、进口商、船舶、受益人和银行。如果保险公司接洽的是企业客户,则董事、股东、最终受益所有人等关联方必须作为KYC流程的一部分进行收集,这对于了解关系的目的和资金的来源来说同样至关重要。

一旦对相关方进行了识别,保险公司需要通过开展背景调查来对他们的身份进行验证。这包括检查任何一方是否为受制裁实体、政要人物(PEP)、是否受到执法行动的制约或是否与任何负面媒体有关。保险公司应当确保他们能够访问更新的监管名单数据库和适当的筛查解决方案,以便识别这些实体。根据保险产品和地理位置的不同,可以运用基于风险的方法确定哪些相关方需要根据哪些相关监管名单进行筛查。

黄维列介绍,一般保险公司反洗钱团队需要根据公司规模来配备。随着近年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在反洗钱人力投入都是几何级的增长,人员从零开始,从无到有,都比十年前有所增长。“我们预计在未来几年,由于监管要求和对这一领域的认识的提高,这一数字将迅速增加。”


保险反洗钱 科技来帮忙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6-16

□本报记者 谭乐之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修订工作组织起草的《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年来,我国对金融业的反洗钱力度有持续加强。在保险行业,科技又是如何帮助保险公司进行反洗钱的呢?

科技提升反洗钱效率

目前来看,我国反洗钱义务主体,一些已建立反洗钱合规制度,但没有实现有效运转;另一些,则已开展反洗钱工作,开始探索发展信息网络技术,以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

不过,无论是通过技术手段还是制度手段,我国金融业反洗钱合规工作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早在2006年,我国颁布实施的《反洗钱法》的“附则”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其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对其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随着2011年手机移动支付、二维码支付的兴起并开始普及,人民银行在2012年专门制定了《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规范了网络支付机构、预付卡机构和收单机构等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监督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1年1月20日,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按新的标准正式对支付机构重新定义,从非金融支付机构变成非银行支付机构,即从“非金融”到“非银行”的支付机构。理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战略顾问黄维列向《中国银行保险报》介绍,这显示出人民银行有意让支付机构接受更多金融机构级别的监管要求。

2019年,国际反洗钱评估总体认可我国反洗钱工作取得的进展,“但金融机构反洗钱水平等与国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人民银行再一次完善反洗钱监管对象范围,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除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外,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机构类型。”黄维列解释道。

总体而言,现阶段我国反洗钱义务主体的反洗钱合规意识有待提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部分义务主体尚未建立起反洗钱合规制度。如何合法合规合理地利用技术协助进行反洗钱工作仍是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保险反洗钱溯源

目前,保险机构开展反洗钱活动的新闻并不是很多。

“这可能是由于保险业务的性质决定的。对比银行和支付业,保险业务的交易频次和复杂度相对较低。”黄维列说。

但在监管政策层面,对保险业反洗钱的监管一直是存在的。《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在2006年《反洗钱法》颁布后,人民银行随后在2007年会同原银监会、原保监会、证监会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保险机构一直是被纳入反洗钱的整体监管体系和框架内。

眼下,随着反洗钱的法治越来越健全,十多年来有多个层面的监管政策出台。黄维列介绍,保险机构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反洗钱工作, 包括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向人行反洗钱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内容。

科技助力保险反洗钱

目前,保险业开展反洗钱工作需要借助一定的金融科技手段。

“在金融机构内部主要使用两类反洗钱系统工具。”黄维列介绍,一是大额可疑交易识别系统,针对任何账户的资金交易,资金出入,系统会根据监管政策和自身的要求设定规则及与其相对应的预警机制。一旦触发到相应的条件,系统就会将情况报送给中台反洗钱工作人员,由他们进行判断是否真正是大额可疑。一旦确认,则报送人民银行。二是名单监测机制。所谓名单监测,是指在投保/核保/赔付过程中,首先会向名单监测系统发一个查询,检查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及收款人是否在黑名单(涉恐、外逃、涉黑涉恶、制裁等)中,如果在黑名单中,名单监测系统给交易系统进行反馈,并提醒冻结账户或报送人行做进一步的处理。

目前,KYC流程是反洗钱工作的一种常见方式。所谓KYC(Know Your Customer),即“了解你的客户”,是金融机构在开始和客户发生业务往来,尤其在开户必须执行的流程之一,目的是帮助机构更好地了解客户信息,做好详细的背景调查,识别和规避潜在风险。

具体来看,KYC基本流程分为四步:第一步,收集客户的资料文件和信息;第二步,进入风险评估的阶段,其中也包括了黑名单查核,从而识别出客户的潜在风险,并对客户的风险级别进行分类;第三步,对风险较高的客户实施强化尽职调查,深入了解客户的资金来源和业务真实目的等情况,并与机构自身的风险偏好及风险管理能力进行匹配;第四步,对符合机构风险偏好及管理能力的客户进行业务准入,纳入后续的持续监控;对不符合机构风险偏好或超出机构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的高风险客户,拒绝办理。

“KYC过程是评估客户风险,也是遵守反洗钱法律规章必须要做到的步骤。”黄维列说。

《中国银行保险报》梳理资料发现,对于人寿保险,KYC通常需要收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信息。对于海上保险,则包括货运代理商、出口商、进口商、船舶、受益人和银行。如果保险公司接洽的是企业客户,则董事、股东、最终受益所有人等关联方必须作为KYC流程的一部分进行收集,这对于了解关系的目的和资金的来源来说同样至关重要。

一旦对相关方进行了识别,保险公司需要通过开展背景调查来对他们的身份进行验证。这包括检查任何一方是否为受制裁实体、政要人物(PEP)、是否受到执法行动的制约或是否与任何负面媒体有关。保险公司应当确保他们能够访问更新的监管名单数据库和适当的筛查解决方案,以便识别这些实体。根据保险产品和地理位置的不同,可以运用基于风险的方法确定哪些相关方需要根据哪些相关监管名单进行筛查。

黄维列介绍,一般保险公司反洗钱团队需要根据公司规模来配备。随着近年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在反洗钱人力投入都是几何级的增长,人员从零开始,从无到有,都比十年前有所增长。“我们预计在未来几年,由于监管要求和对这一领域的认识的提高,这一数字将迅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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