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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被撞 受伤者获赔

发布时间:2019-10-23 08:51:2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胡剑雄

如今,电动车已经成为老百姓常用的出行工具,但不少人不知道的是,一旦电动车被交警部门认定为二轮轻便摩托车,达到机动车标准,其驾驶人就必须拥有驾驶证。近日,浙江海盐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就是因驾驶电动车的人发生事故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保险公司拒赔而引起的。

去年9月17日,严某驾驶一辆小货车途经翁金线场前路段转弯过程中,在非机动车道内碾压了驾驶电动车不慎翻车并摔倒在地的菜农黄大伯,造成黄大伯头部严重受伤,后经鉴定为三级伤残。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严某在借道通行时未让本车道内的车辆优先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黄大伯的电动车为二轮轻便摩托车,达到机动车标准,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未按操作规范驾驶(遇险时采取措施不当导致翻车)是造成该起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

去年3月,黄大伯的女儿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家庭成员综合保险,其中每个家庭成员的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障金额是10万元,黄大伯是被保险人之一。此外,黄大伯在购买电动车时获赠一份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为5万元。事发时,两份保险均在有效的保险期间内。

事故发生后,黄大伯的女儿拿着这两份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黄大伯驾驶电动车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随后,黄大伯的女儿作为代理人将上述两家保险公司起诉至当地法院。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两家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共计9.5万元。

法官说法:

交警部门对于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确有标准,但由于案发时,当地对于电动车没有按照机动车进行严格管理,许多普通老百姓在购买时并不知道这个标准。此外,《保险法》第10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享有出险后获得赔付权利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本案中,案涉保险合同中并没有对机动车的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社会大众关于机动车的一般认知标准,在保险合同未明确提示机动车包括电动车在内的情况下,应认定免责条款中不包括电动车在内。因此,保险公司提出黄大伯属于保险免赔的“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抗辩,法院不予支持,保险公司应该赔付保险金。


骑电动车被撞 受伤者获赔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0-23

□胡剑雄

如今,电动车已经成为老百姓常用的出行工具,但不少人不知道的是,一旦电动车被交警部门认定为二轮轻便摩托车,达到机动车标准,其驾驶人就必须拥有驾驶证。近日,浙江海盐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就是因驾驶电动车的人发生事故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保险公司拒赔而引起的。

去年9月17日,严某驾驶一辆小货车途经翁金线场前路段转弯过程中,在非机动车道内碾压了驾驶电动车不慎翻车并摔倒在地的菜农黄大伯,造成黄大伯头部严重受伤,后经鉴定为三级伤残。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严某在借道通行时未让本车道内的车辆优先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黄大伯的电动车为二轮轻便摩托车,达到机动车标准,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未按操作规范驾驶(遇险时采取措施不当导致翻车)是造成该起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

去年3月,黄大伯的女儿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家庭成员综合保险,其中每个家庭成员的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障金额是10万元,黄大伯是被保险人之一。此外,黄大伯在购买电动车时获赠一份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为5万元。事发时,两份保险均在有效的保险期间内。

事故发生后,黄大伯的女儿拿着这两份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黄大伯驾驶电动车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随后,黄大伯的女儿作为代理人将上述两家保险公司起诉至当地法院。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两家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共计9.5万元。

法官说法:

交警部门对于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确有标准,但由于案发时,当地对于电动车没有按照机动车进行严格管理,许多普通老百姓在购买时并不知道这个标准。此外,《保险法》第10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享有出险后获得赔付权利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本案中,案涉保险合同中并没有对机动车的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社会大众关于机动车的一般认知标准,在保险合同未明确提示机动车包括电动车在内的情况下,应认定免责条款中不包括电动车在内。因此,保险公司提出黄大伯属于保险免赔的“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抗辩,法院不予支持,保险公司应该赔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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