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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立全国保险行业非车险信息平台

发布时间:2018-12-13 11:00:30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郭文昌

多年来省级车险信息平台和2016年全国车险信息集中平台的广泛运用给保险公司车险的稳健经营、银保监管机构的监管和公安税务交通等部门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便捷,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以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运输货物保险、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保险(产寿险公司均有)、信用保证保险为主要险种的非车险(除车险以外的财产险)没有信息平台,给保险公司经营和银保监管造成很大困难和盲目性,也与保险经营需要大数据精算原理相悖,为此笔者建议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为节约资源的投入和信息平台的规范化,直接跳过省级数据集中和建立省级非车险信息平台这一步,由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保信”)精心组织和全面实施,一步到位建立全国保险行业非车险信息平台,供银保监管、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和保险公司使用。具体建议和设想如下:

(一)车险信息平台的功能和作用

多年前各地省级保险行业协会在所在地省级保险监管机构的指导下,陆续建立了车险信息平台,对推动所在地车险健康发展起到积极和不可或缺的作用。车险信息平台为实施车辆保险费率与出险事故的次数和赔款金额以及交通违章挂钩,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防止个别车主出险后到其他保险公司投保并享受优惠费率的投机取巧行为,防范保险骗赔提供了数据支撑和坚实的技术基础,因而得到保险监管、公安、交管、运输、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保险公司和广大保险车主的一致肯定和好评。随着车险信息平台功能的不断完善,对于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完善车险市场的运行机制,促进车险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和技术性的作用将日益显现。

随着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运用的不断深化,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经过中国保信的精心组织和全面实施,在2016年实现省级车险信息向全国车险信息数据集中、共享与交互机制,并且建立全国车险信息平台。经过多年的全面探索和不断完善,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已经嵌入保险行业车险业务系统,集车险承保、理赔全流程管理于一体,同时与公安、交管、运输、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和汽车产业链及车联网等相关信息机构对接,可以提供跨公司和跨行业的全面信息共享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在强化银保监管、夯实车险发展基础、规范车险市场秩序、促进车险创新发展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保险行业实施大数据战略和推进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全国非车险信息平台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没有一个在银保监管机构指导下,以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运输货物保险、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保险(产寿险公司均有)、信用保证保险为主要险种的非车险(除车险以外的财产险)信息平台,从而给银保监管机构监管、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保险公司评估承保企业的风险、厘定费率、设置免赔条件和是否接受投保带来很大的困难和盲目性,同时给个别企业出险后到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投机取巧行为提供可乘之机,也给保险公司在不知投保企业已经发生过较多保险赔款和风险较大的情况下,特别是极个别异地的风险较大的经纪人业务,仍然恶性争抢,埋下了经营上的巨大风险隐患,同时也为极个别企业骗取保险赔款留下了空间和可能性。

(三)建立全国非车险信息平台的可行性

一是建议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由中国保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能够提供多种数据交换模式的大数据平台,并在功能需求、数据标准化、系统接口和软硬件集成方案等方面力求标准化、规范化、兼容化和最佳化,保证全国非车险信息平台系统与银保监管机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家保险总公司的业务系统的兼容与对接,确保承保和赔款数据信息能够实时上传和数据保管安全可靠。

二是全国非车险信息平台应至少包括非车险法人客户的被保险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保和再保的信息、发生保险事故的时间、原因和赔款金额。为尽早尽快发挥非车险信息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建议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和要求下,第一步要求各保险总公司至少把近5年非车险承保和理赔数据导入到全国非车险信息平台,第二步要确保现在的非车险数据实时上传到信息平台。只有这样非车险信息平台建成后,才能尽快为银保监管、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和保险公司评估承保企业的风险、厘定费率和设置免赔条件提供数据支撑,才能对于屡保屡赔并且不改善风险隐患的企业实施拒保,从而遏制个别企业由于有较大赔款而频繁更换保险公司的投机取巧行为和极个别企业保险骗赔行为,同时遏制个别保险经纪人和代理人公司跨地区把屡保屡赔屡亏的保险业务推荐给保险公司,为保险公司稳健经营提供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数据基础和技术支撑。

(四)全国非车险信息平台的功能和作用

一是全国非车险信息平台建成后可以为提高银保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和规范保险市场提供依据。当前我国银保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实行的是偿付能力监管与市场行为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实现市场行为监管需要有足够和实时的保险公司经营数据作为依据。但目前银保监管机构由于没有非车险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对保险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较难有实时和准确的数据信息,更多的是通过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定期上报承保和理赔数据统计报表,这样的数据时间严重滞后也无法判断其准确性。建立全国非车险信息平台后,可以实时掌握保险公司非车险信息,防止个别保险机构拖延赔款和非正常注销赔案等弄虚作假行为。银保监管机构通过全国非车险信息平台获得承保和理赔信息,可以了解各保险公司承保情况、赔付率、结案周期和服务指标等关键要素,为进一步制定完善监管政策和为被保险人服务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和信息支撑。

二是保险公司通过全国非车险信息平台可以查询投保企业历史上承保和理赔赔款情况,运用保险费率、赔付率和费用率(主要手续费率)“三率”联动的机制和保险公司经营策略,确定保险费率和给予保险业务的费用率的高低,对于保险费率较高、历史上同类保险业务赔付率低的给予与之相应的较高的费用率,反之对于保险费率较低和赔付率高的保险业务给予较低的费用率,使得“三率”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用经济手段促进保险公司获得优质保险业务和淘汰劣质保险业务。

三是通过建立非车险信息平台,能够使企业的历年赔款和风险状况公开化和透明化,促进企业投入资金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和逐步消除风险隐患,否则就没有保险公司接受其投保,从而可以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和倒逼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和风险管理,降低企业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确保社会财产保值增值、人民群众安康生活和保险公司稳健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