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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服务 快速理赔——2015-2016年度天津寿险业十大理赔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6-01 10:37:05    作者:尹宝良 袁婉珺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尹宝良 记者 袁婉珺

近两年来,天津市保险公司快速、专业的理赔在意外事件及灾害事故发生后较好地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稳定的作用,在支持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和通过保险的形式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各公司创新开发的新险种也深受客户欢迎,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进一步提高。

1 大难见真情 温情暖人心

天津市塘沽盛宝达煤业装卸队2015年4月投保太平洋人寿(2008)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人身故保额25万元。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保税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8月14日,公司接到报案,盛宝达煤业装卸队在此次事故共计死亡5人。

接到报案后太平洋人寿天津分公司迅速启动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与该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迅速开展理赔工作。至9月16 日完成全部赔付工作。共赔付5位罹难客户受益人125万元。

太平洋人寿对所发生事故快速反应、高效排查,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最及时的响应和处置。

点评:

保险公司面对重大事件快速的处理机制和赔付的创新举措,体现了“用心承诺,用爱负责”的高效服务理念,彰显了保险行业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树立了良好的保险公司诚信形象。

2 灾难事故生死相隔 国寿理赔暖人心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保税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后,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理赔调查人员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在柜面开设绿色理赔通道。

货运代理公司为李某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保险金额40万元。公司第一时间送上预付赔款1万元。后续根据该客户烧伤的情况,共赔付伤残保险金40万元。

陈先生为儿子购买了一份《国寿英才少儿保险(99版)》,保额3万元。陈先生不幸在本次事故中遇难,根据条款责任,其儿子获得保费豁免、成才保险金、立业保险金、安家保险金,共计3.8万元的保险保障。

点评:

“8·12”爆炸事故是对保险公司的一次重大考验,此次事故中保险公司履行了保险人的责任,从简优化理赔手续,为被保险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理赔服务,充分体现了保险行业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核心价值理念。

中国人寿理赔人员在“8·12”事故现场排查核对出险客户。

3 客户身患肾衰竭 重疾险撑起一片天

被保险人王某,2009年11月投保人保健康《关爱专家定期重疾个人疾病保险》,保额30万元人民币。2012年3月追加投保《关爱专家定期重疾个人疾病保险》,保额70万元人民币。2015年11月6日至24日,王某因慢性肾衰竭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进行肾移植手术。

公司理赔人员查阅住院病案发现,王某有高血压病史,入院前被当地医院诊断为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行血液透析治疗。针对此种情况,公司理赔人员分别从医院、同业公司及体检机构三方面对被保险人既往住院情况进行排查,均未发现王某投保前既往住院记录,分公司按照条款约定正常给付理赔款100万元。

人保健康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专项理赔小组,优先处理此次保险事故的赔付服务,制定服务举措,认真调查取证,“不惜赔、不滥赔”,负责任地履行应尽的义务。该赔付案例体现了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

点评:

本案例险种的特色为客户罹患保单列明的重大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王先生获得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100万元赔付,解决了被保险人的后期疾病治疗费用的沉重经济负担,体现了健康险作为医疗保障重要组成部分托举民生的意义。

4 事故中幼儿失亲人 平安保障送关爱

2016年2月8日晚,被保险人一家驾车从河北廊坊返津途中,车轮突然爆胎,车辆失控撞向路旁民房石墩。车上五人,除了年仅1岁半的孩子幸免,孩子父母、爷爷奶奶四人当场死亡。

被保险人在平安人寿公司投保《平安福组合产品》、《百万任我行产品》,与本次事故相关的保额达155万元。两个多月后,被保险人家属向公司报案,公司核实认定该事故是被保险人以乘车人身份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意外伤害身故理赔案件。因受益人在本次事故中身故,按照保险法、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其年仅1岁半的儿子为唯一继承人但需要有监护人。2016年5月,监护人确定,公司向监护人支付了全额理赔款155万元。

此案中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继承人年幼,保障准确送达;关爱持续,彰显社会责任。

点评: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本案中车祸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死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顺序,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本案中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1岁大的儿子,在确定了监护人后,保险公司支付了155万元的赔款。虽然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已经不在孩子身边,但保险赔款能够为孩子今后的成长提供一份重要的经济保障。

5 联动关怀添温暖 快易理赔新华情

被保险人王先生在新华人寿投保“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6年2月8日,王先生突发脑梗并昏迷,入住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ICU病房。2月19日,公司接到报案后,核实确定王先生符合条款规定的赔偿条件,当日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10.6万元。3月22日,王先生不治身故,公司保单服务人员指导受益人准备身故理赔资料的同时,理赔调查人员同步开展事故核实及高额案件呈报,并与总公司审核、审批环节人员进行沟通。3月29日,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完整理赔资料后,随即给付身故保险金400.15万元,这是天津分公司成立以来给付的最大一笔理赔款。

本案体现了“前置调查”的最新调查作业方式。公司理赔调查人员接到报案后,及时前往医院查勘取证,并在受益人没有提交索赔资料的情况下,前置高额赔案的调查和审批呈报,风险把控与主动服务相结合,保证了快速赔付。

点评:

理赔是检验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最能体现公司的实力和信誉。本案例中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人员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被保险人(患者)尚未出院,按照医院管理规定无法调取病历资料的情况下,主动为客户一方代言,与医院进行了快速有效的沟通,在短时间内从医院获取了有力的赔付证据,真正体现了急客户所需,主动服务的意识。

6 重物坠落无预兆 理赔快速又周到

2016年3月,天津市某新型材料包装有限公司为员工投保了合众团体意外伤害及团体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同年10月7日,员工周某在生产车间被高吊架上2吨重的铁斗砸伤,不幸身故。10月8日,公司接到报案后,即刻与投保单位取得联系,帮助客户收集必备资料,并前往客户家属所住酒店上门办理理赔。10月17日正式立案后两小时左右即结案,给付申请人50万元理赔款项。

本案从事故发生到结案仅历经10天时间,充分体现了保险人专业、耐心、诚恳的服务理念。理赔人员用心服务、快速理赔,为客户家属送去温暖,也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保险的补偿和保障社会稳定的作用。

点评:

意外无时无处不在,投保单位及个人都应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用保险这个风险转嫁的手段,减少意外事故对自己和家人的冲击。保险公司快速结案,用心服务,彰显保险对重大事故的救济。

7 税优健康险护航 阳光伴你同行

2016年4月,王女士投保了阳光人寿岁康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同年6月王女士因病住院,发生医疗总费用2.9万元。王女士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还需缴纳1.68万元。公司接到王女士报案后,经核实无误,通过税优健康险赔付王女士1.5万元,比例高达90%。及时有效地规避了高额支付风险。

税优健康险是2016年阳光人寿推出的新险种,该险种的特点是保险费可以抵扣税额、赔付比例超高、终身保额超高,真正帮助客户做到了花少量的钱获得最有效的治疗。

点评:

2015年8月10日,保监会下达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在相关地区进行试点。所谓个人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商业健康险后,可以在当年(月)计税时予以税前抵扣的部分。本案件能够使更多人认识到该产品的保障功用,为今后个人税优型健康险的销售起到推动作用。

8 快速理赔真情在 国寿关怀存大爱

于先生2011年在中国人寿投保了《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6万元。2016年9月,于先生上班时,突然发病。医院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做了植入支架治疗。由于抢救及时,于先生保住了性命,但巨额的治疗费让于先生家属愁眉不展。中国人寿接到于先生的家属理赔申请后,根据保险责任快速完成理赔,给付于先生重大疾病保险金48万元。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中国人寿推出的特色重大疾病险。被保险人罹患疾病,公司理赔人员依据保险责任快速完成理赔,为客户提供后续的医疗费用,解了客户燃眉之急。

点评: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给付方式是在确诊为保险列明的重大疾病后,保险公司立即支付疾病保险金。本案例中于先生根据合同的约定获得了此份保单保额的3倍赔付,共计48万元。该笔赔款不仅防止于先生一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也给予一家人温暖,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

9 人生路上风雨难测 安行宝一路与您相守相伴

被保险人蔡先生2016年6月投保太平洋人寿《安行宝两全保险》3份,基本保险金额300万元,受益人为其妻。2016年10月,蔡先生在驾车行驶途中不慎与前方重型货车追尾,当场死亡。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派出专业调查人员按照安行宝调查规范流程,前往交警部门、事故现场查勘取证。2016年12月初,被保险人家属正式向公司递交理赔申请,公司第一时间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了保险金给付义务,向被保险人家属支付了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300万元。

本案中《安行宝两全保险》是一款高保额驾乘险,具备保费低廉、投保便捷、保障责任全面等特点,属于典型的意外伤害理赔案例。蔡先生购买了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在风险来临之际,能够给予家庭经济上的补偿。

点评:

在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中,车祸的比例占据了首位。目前保险行业推出的自驾类保险产品,保费低廉、投保便捷、保障全面、保额较高,符合客户新的风险防御需求,真正为客户、家庭提供切实的保险保障。

10 重病难防从天降 阳光理赔雪中送炭

2011年,王女士购买了“真心128两全保险”和“附加真心128重疾保险”,保额30万元。2016年,王女士被诊断患上了“颅内占位性病变”,治疗费用30余万元。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刻联系王女士准备理赔材料,并特别向总部申请为王女士开通了绿色通道,加紧加急处理王女士的赔案,仅用3天时间为王女士赔付了理赔金30万元。

高额的治疗费用给客户造成了非常大的经济负担。公司及时赔付,不仅帮助客户治愈疾病,还使家庭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恢复到了原有的标准。

点评:

重大疾病保险是指以保单列明的疾病确诊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其特点就是患病即付,本案例中被保险人购买了两全保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根据重疾险保单规定,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了30万元赔付款,防止王女士一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于王女士一家可谓雪中送炭,充分体现了保险对于家庭的正常经济生活起保障作用,有利于社会和家庭的安定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