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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互助保险的八年之兴

发布时间:2016-03-21 10:51:20    作者:郭永利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农民互助共济一定要有自己的组织平台,没有组织就是一盘散沙,只能是孤立无助,困惑无援,弱者可欺。所以,我们为农民建立信用、相互保险的平台。有了这个平台,就能解决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到的事情,就能将弱势群体变成强势群体,使小保费获得大保障。

□北京保险研究院农村保险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郭永利

2008年以来,由陕西、湖北、湖南,河南驻马店市农机安全监理系统与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农林风险部合作,为解决农机保险难、发生事故造成农机户致贫、纠纷双方损失难以处理、农民出事不报案、安全监理事故统计困难等问题,开展了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试点。经过七年艰苦的探索,我们在陕西黄土高原播下的这颗互助保险的种子,如今已经生根发芽成长为“四个方面军”,陕西为“第一方面军”,湖北为“第二方面军”,湖南为“第三方面军”,河南驻马店为“第四方面军”。今年我们要按照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的要求,整体转制为全国的专业性农机保险互助社,现在已经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了申请。


目前,我国农民对互助保险的需求极大。记者 史方舟/摄

农机互助6条经验

江泰与三省一市合作的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试点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壮大,与大家的努力分不开,更重要的是我们有一套科学的组织制度设计,其中凝聚了几代农险人的艰难探索。归结起来就是六点:

一是政府组织推动。农险是给农民群体办的保险,很难赚钱;也不能像商业保险那样赚钱,所以只有政府的支持,才能搞起来。

二是农民互助共济,自组织。没有政府搞不了,但全靠政府办不好。农机保险不能光靠政府,真正办好还要靠广大农机户的互助共济。把农民组织起来,集千家之力解一家之难。多年来,农机保险发展难,原因是农民穷,交不起商业保险的高保费,保险公司由于不赚钱又不愿意接受低保费,这样苦的还是农民。所以,农机保险还得靠农民自己你保我,我保你,互助保险保自己。互助保险第一次让农民成为了保险的主体,不但交的保费是为了保自己,而且保险资金的结余还是自己的,不给商业保险当利润,而是作为权益积分和积累风险基金,用来逐渐提高保险水平。

三是有组织平台。农民互助共济一定要有自己的组织平台,没有组织就是一盘散沙,只能是孤立无助,困惑无援,弱者可欺。所以,我们为农民建立信用、相互保险的平台。有了这个平台,就能解决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到的事情,就能将弱势群体变成强势群体,使小保费获得大保障。目前,我们的农机安全互助保险为拖拉机、收割机、耕整机、插秧机、机耕船等农机量身定做设计了三个系列的主力险种:一个是机身损失险,凡作业期间发生的事故损失都可以得到补偿,及时恢复生产能力,不耽误干活挣钱。一个是机上人员责任险,包括驾驶和辅助操作人员,一旦发生人员伤亡都可以得到医疗费和保险金。再一个是第三者责任险,农民使用农机最害怕碰到别人赔不起,损失纠纷处理不了的情况,往往是发生伤亡事故,机手就蒙了,吓跑了。现在有了互助保险,第三者责任有保险来承担,机手心里踏 实了。外出作业胆子大了,增加投入有保障了。这三项保险从设计理念到条款和实物操作规程都不同于商业保险。综合保险水平从2009年陕西初创时期的10多万元提高到20多万元。今后还要继续提高,人身保障至少达到40到60万元。

四是专业性机构服务。农机保险是非银行金融业务,受保监会监管,江泰作为专业服务公司为农机安全互助保险提供了专业资质、方案设计、制度、条款、单证、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向保监会报备等一系列专家服务。江泰把它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来发展,只收5%管理服务,不从中分享结余,让农民得到互助更多的好处和利益。对没有事故的农民给予积分,积分能顶互保金,实际就是一种给农民兑现的红利。

五是有灾害事故,及时补偿农民。互助保险筹集的资金要是解决农民灾害事故的损失补偿,为农民解难,替政府分忧,为现代农机保驾。

六是滚动结余积累,建立风险基金。每年的互助保险资金除去补偿损失和经办管理服务等费用之外,剩下的除去给无事故的会员权益积分外,全部用于建立风险基金。目的是以备大灾之年。这一整套的制度设计是江泰专家组对我国农村保险经验的总结提炼和概括。

目前,三省一市的农机互助合作保险就是在这个制度框架下运行的。现在的农机安全互助保险不同于盈利性的商业保险,也不同于以往农机部门办的互助会模式:每个农机收50-100元,缺乏规范制度条款和监管。而是按照现代相互保险制度开展运作的。

有了法,就好办了

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试点开展这七年多来,我们走过了不平凡的艰难历程。互助保险不但是农机部门连接群众的纽带,而且成了转变管理服务方式的重要推手和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农机部门不可或缺的手段和工具。比如,陕西农机互助保险服务队,每年4月下旬准备,5月初出发,从四川攀枝花途经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天津、北京、山西、陕西、宁夏、内蒙、甘肃、青海等十多个省市,到十月份才能回到陕西,为农机手们提供随时出险,随时救援,定损,理赔,维修,调解纠纷等方面的服务。这是过去商业保险没有的,也是以往安全管理的办法做不到的。过去农民出事不报案,农机监理掌握的事故水分很大,现在报案有保险,事故统计真实可靠。安全管理可以有针对性,有地放矢。

这几年,我们感到最大的困难是,由于我们国家没有农业保险立法,造成的主要问题就是思想认识不统一。从开始至今,究竟农机部门该不该与保险机构合作,组织开展互助合作保险?没有在法律层面说清楚,都是在文件里提鼓励,实际操作没有具体说明。所以有人把农机互助共济保险当成部门或者协会收费,还有一些县市法院把互助险当做是交强险。

2014年保监会研究起草《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2015年2月公布。由此奠定互助保险组织的政策空间。实际上,从国际保险发展的趋势看,互助或相互保险是保险业的鼻祖。美国、法国、日本等保险大国互助保险都十分发达,日本的农业、林业、渔业100%是互助保险,法国农村保险由安盟保险集团经营,100%是互助保险。

到现在,我国的互助保险已经进行了将近几十年的探索,发展空间巨大,应该说农民需要它,工人需要它,政府需要它,社会风险基础管理需要它。比如,去年天津爆炸案,针对商业保险难以全覆盖的问题,我们研究申请了专门的城市火灾相互保险公司,目的是通过互助把风险进行标准化管理,以低保费和防灾防损达成全覆盖。再说我们农机行业,全国2000多万台套农机,5000多万的职业农民,至今只有12万多户参加互助,发展潜力巨大。同时也说明,我们的工作任重道远。我到湖南长沙县调研,跟农民座谈,农民说,你们不要只给有驾驶证的办保险,也要给田间操作的人员办互助保险。看来农民的需求还是很大的。

互助保险是一项创新,也可以说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组成部分。2015年,三省一市农机互保发展会员12.59万户,筹集互保金3889.37万元,陕西占29.58%,湖北占23.26%,湖南占42%,河南驻马店2015年刚启动,虽只占4.89%,但意义重大:一是农机互助保险问鼎中原;二是创造了行政推动与民间互助组织双轮驱动市场新模式。看点在今年,成效也在今年,后劲看明年。2015年互保会员共发生事故4439起,出险率3.4%,伤935人,死82人。互保补偿赔付2300多万元,继续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16年农机互助保险的重要工作是转制,按照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的规定,从以协会为载体转变为以农机保险互助社为载体。倘能走过这一程,我们将步入快速发展的阳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