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3日,福建省福安市某置业公司派代表给太平洋产险平潭中支送来一面“快速理赔,真诚服务”的锦旗,对该司在闽JR×××0号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所做出的努力表达敬意。太平洋产险平潭中支在该事故中共支付109万余元理赔款。
2014年8月28日,被保险人福安市某置业公司工作人员驾驶标的车闽JR×××0号金龙客车,在途经国道104线某路段时,不慎与行人郑某发生碰撞,造成郑某严重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保险人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伤者被立即送往医院就医,在前后一个多月的时间就产生了40多万元的医疗费。
太平洋产险平潭中支在获悉该案件的基本情况后,启动重大赔案处理机制,先行赔付20多万元的医疗费,这笔医疗费使伤者得以继续治疗,并恢复健康,至该案终结时太平洋产险平潭中支共赔偿伤者109万余元,圆满化解了一场可能拖延数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到了事故双方的一致认同。
据悉,被保险人福安市某置业公司首次对闽JR×××0号客车提出的承保需求中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三险)保额是50万元,太平洋产险平潭中支经办人员综合测评后认为保额不足,建议被保险人将保额改为按100万元投保。在此次事故中,被保险人仅交了四千多元保费,就得到了太平洋产险百余万元的足额赔付,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太平洋产险平潭中支近期充分利用该典型保险赔案,积极开展车险 “保全保足” 客户关爱活动,鼓励客户对商业车险“保全保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