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华章
2015年7月7日19:41,中华财险漳州中心支公司云霄营销部查勘员接到专线调度,称被保险车辆闽E2A87×微型客车在云霄县某村路段行驶时,撞到一行人,造成人伤事故。
查勘员接到报案后,一方面立即与报案人闽E2A87×号车驾驶员汤某取得联系,一方面赶赴现场勘查。查勘员到达现场,发现三者受害人谢某右腿受伤,躺在被保险车辆内,受伤部位已有包扎,并还留着血迹。但经过对现场的仔细察看,未发现有刹车和事故车辆碰撞痕迹,地面上也未发现血迹及受害者倒地的痕迹。驾驶员称,因村庄道路行驶速度较慢,故没有刹车痕迹,当时受害者从路口走出来,车辆躲闪不及撞到受害者;而受害者称,事故发生后,村里人把他用木板抬上车,当地的一名私家医生给他包扎了伤口,准备送往医院治疗。
查勘员综合分析现场和三者情况,认为现场无任何痕迹有悖常理,可能是一起伪造人伤的案件。于是,与现场交警一道,对驾驶员汤某进行了笔录,并说明若提供假口供所要承担的责任。自知纸已包不住火,驾驶员汤某道出了真相:驾驶员汤某与受害人谢某是多年认识的朋友,谢某从树上摔下来导致右腿骨折,意外发生后,让其帮忙送到医院,途中,谢某因担心医疗费支付,让其报案称是被他车辆撞到致伤的。
这起伪造人伤案件的识破,说明查勘员工作责任心强,能细心察看现场,做出综合分析判断,并对驾驶员进行“思想教育”,使案件得以成功侦破,也使公司避免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