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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命钱”如何运营

安全第一,兼顾专业化与市场化

发布时间:2014-07-30 08:34:15    作者:宫伟瑶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7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人社部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落实今年2月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已有上海、四川、云南等13个省市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23个省份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整合是大势所趋,利国利民,但其落实过程中也需要解决诸多问题,包括全国性信息系统建设还不够、经办人员能力总体不足等。专家普遍认为,养老金的投资运营是关键,必须安全第一,同时兼顾专业化与市场化。

据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6月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2435万人,其中职工养老保险达32732万人,居民养老保险达49703万人。截至去年底,社会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达到了4.3万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结余达到3万亿元。

清华大学公管学院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整合是朝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描述的中国养老金的框架所努力的,是大势所趋。整合的重要价值在于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信息系统,利国利民”。

同时,多位业内专家认为在《意见》的落实过程中还需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一位社保专家对记者表示,可以预期的问题包括当前全国性信息系统建设还不够、经办人员能力总体还不足等,这些问题都是客观存在的。

杨燕绥则认为,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一个关键的问题在于城乡居民养老储蓄(就是指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金)应该尽快投资运营。

她认为,把养老储蓄存在银行动辄几十年,却按照银行一年期最多三年期的利率来计算利息,这种做法是极不合理的。养老金必须要投资运作,要让养老储蓄真正分享到经济运行进步的成果,这也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能够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她建议,养老金的运营应该交给专业的受托人管理。

李忠表示,去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人社部会同有关方面开展了养老保险的顶层设计研究,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模式选择问题。其总的方向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具体说,要遵循三条原则:一是安全第一。任何时候都要确保人民群众“养命钱”的安全与完整。二是获取收益。着眼于增强基金支撑能力,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保障参保人的权益。三是实行多元化投资。无论何种投资模式,都必须是有利于分散风险的组合式方案,而不会是单一的投资渠道。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规划研究部副主任熊军表示,养老基金运营涉及的问题较多,当务之急是建立起一个“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制度”。具体来说,一是要完善基金治理。基金治理是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涉及委托人、受托人、投资管理人等多个参与方,要使这些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匹配,以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二是要有明确的长期投资目标。长期投资目标是基金投资运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制定基金投资政策的基础,是评价基金投资业绩的主要依据。本质上,基金投资运营就是把长期投资目标分解到多种资产类别和多个投资组合,并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实现各个细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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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规阻碍养老金入市

自上世纪90年代设立社保基金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近10项相关法规,这些法规高度重视收缴、支付,但对于结存运营、保值增值方面的规定却十分落后。虽然近年来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立法工作加速推进,曾经公布实施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解决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法律依据问题,但是更为庞大的地方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立法工作进展缓慢,不仅没有专门的地方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法规,既有的各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条例还把社保基金的投资严格限定在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两个途径上。

从现行制度看,我国相关的法规规定对地方五大社会保险基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进行专户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只能用于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全国各地基本都是按照上述的政策规定来管理和运营地方社会保险基金。由于社保基金长期滞留在低收益的银行账户上,以致出现了缴存社保不如买理财产品养老的算法,挫伤了一些群众参加社保的积极性,影响了社保政策的推广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