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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想说爱你不容易

发布时间:2014-05-27 09:28:29    作者:本报记者 苏洁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如今,买保险的渠道越来越多,如果你想足不出户拥有保障,可以动动手指网上投保,或者电话投保;如果你想详细了解保险知识或者进行全面的家庭保障规划,可以选择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而如果你在银行办理储蓄业务的同时办理保险业务,就可以选择银保渠道进行。

银行保险,顾名思义,就是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消费者在银行也可以买到相关的保险产品。但是,并不是保险公司所售的产品在银行都能买到,因为银行只是保险公司销售的其中一个渠道。

一般来说,个人代理渠道所销售的产品较为广泛,基于庞大的保险代理人队伍,以及面对的千差万别、不同群体的客户,自然所售的产品也就多种多样;网销渠道一般销售的是短期产品,产品责任较为简单,一般以意外险居多;而在银保渠道销售的产品则以理财型产品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和消费者心理相契合。因为更多的消费者会将保险产品归为理财产品,而并不认为保险的作用是保障,这不科学、更不合理。那么,有人不禁要问,为什么消费者会这样认为?到底是谁的问题?

当然,问题不是单方面的。首先,在我国沿袭多年的代理制度,让不少销售人员“身不由己”。一些代理人表示,在保险公司没有“安全感”,很多福利享受不到,而且迫于业绩压力,有时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反而推之,若是我国不采用现在的代理人制度,或者根据各公司情况制定符合自己实际的代理制度,抑或提升保险代理人基本保障和福利待遇,是否误导现象会减少?还是让代理人标榜“凭良心做事”比较容易?其次,销售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保险代理人和银行客户经理专业素质并不过硬,责任心不强,保险合同对于专业度要求非常高,若不能清楚解释相关条款,怎么能得到客户认同?再次,消费者的理财意识有待提高。保险和理财是两码事,不要再将保险和理财挂钩,不要再将保险和银行理财收益相比较。

若能做到以上几点,“多管齐下”,才能让保险不被人“误解”。保险本身是“好东西”,只是被某些不良行为所影响。相信,经过有关部门的大力整改和每个人从我做起的自觉意识,我们也能大声说,“银保,想说爱你很容易。”

相关链接: “银保新规”几大亮点

1、“银保新规”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从10天延长到了15天,并且规定客户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只能收取10元的保单工本费。

2、“银保新规”要求,保险公司在划扣首期保费24小时内,要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向投保人的手机发送提示短信。提示短信应当通俗、简练,便于投保人阅读和理解。提示短信应当至少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保险期间、犹豫期起止时间(非现场出单除外)、期交保费及频次、公司统一客服电话,并请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3、保险人员在银行网点驻点销售一直备受争议,这也是导致银保渠道销售误导乱象频发的重要原因,而“银保新规”则对“驻点销售”明令禁止。

4、大力推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转变发展方式,力促保险公司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如,商业银行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