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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亡保险金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3-12-04 11:41:33    作者:    来源:长江商报

两份保单引发家庭财产之争

对于51岁的刘女士来说,今年1月的一场大火几乎毁掉了她的全部生活。不仅所有家产全部烧光,丈夫也在大火中丧生,只留下了两份保险单。然而,这两份原本可以作为刘女士未来生活保障的保险单却引发了家庭纠纷,丈夫前妻的孩子认为,保单应该作为父亲留下的遗产,他也有继承权,并不能由刘女士独自获得。

刘女士在两年前再婚组成了新的家庭,此前,刘女士膝下并无儿女,丈夫则有一个25岁的儿子。“他怕万一走在前面,我没有依靠,所以买了两份保险。”刘女士记得,当时丈夫购买了一份价值10万元的家财保险和一份15万元的人身保险,其中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是刘女士的名字。火灾以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赔偿了10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金和15万元意外身亡保险金。办完理赔手续以后,丈夫的儿子就找上门来,要求将保险金平分。“他说保险金是遗产,他有应得的权力。”不仅如此,刘女士在丈夫去世后得知,他生前曾经向好友借过10万元给孩子买房结婚,朋友听说刘女士获得了保险金以后,也找上门,要求她用保险金偿还债务。

突如其来的两方讨账让刘女士迷惑不解,明明是丈夫给自己留的钱,怎么一下子多出这么多人要分钱。“保险金是不是遗产,真的需要分割吗?”刘女士说,钱一部分分给孩子,一部分用来还账后就所剩不多,下岗在家的她未来生活就没了依靠。

受益人空缺的保险才是遗产

对于刘女士的疑问,记者走访了江城几家大型的财险和寿险公司,保险专家们给出了一致的答复。刘女士丈夫购买的两份保险中,10万元的家财险是没有受益人名字的,相当于是对家庭财产的一种保障,可以视为家财,因此可以当做财产分割。刘女士和丈夫的孩子可以各得5万元,同时,按照遗产法规定,遗产应用作偿还生前债务,因此这10万元应该偿还给买房的欠款。

而刘女士丈夫购买的第二份人身险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人身意外险的保险合同中已经明确指定了受益人,因此,被保人身亡以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将钱支付给受益人,这是一种合同行为,不是遗产,不能分割也无需偿还任何债务,因此,刘女士可以独自获得15万元。

记者在走访保险公司时,将保险专家们说到的关于保险与遗产的区别总结起来,说到底,保险金只有在受益人空缺的时候才能当做遗产,一旦有受益人,就是合同行为。

“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属于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内时,死亡保险金才能支付给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也就是说保险金的支付是有条件的。这就是与遗产的最大区别。”平安人寿的保险专家解释,并不是被保人的任何死亡都能得到保险金,必须与保险合同的条件相符才行,但遗产就不同了,只要有人死亡,他的合法财产就是遗产,无需任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