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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公司新单业务现状的原因分析

发布时间:2012-07-18 10:04:45    作者:熊毅玮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从今年上半年全国及北京、上海、广东省市寿险公司新单业务发展情况看,增长乏力成为普遍现象。

  1-6月全国寿险新单保费收入同比减少3.19%,“北上广”三地区均呈现负增长态势,北京寿险新单业务同比负增长近20%。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老五家”寿险公司新单业务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降幅,对市场影响较大。从全国范围看,外资寿险机构比中资寿险机构新单业务减幅较大,除广东省外,北京、上海情况与全国趋同。

  新单业务下滑原因分析

  笔者初步分析,新单业务下滑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宏观经济环境对保险新单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当前政府为抑制通货膨胀,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央行持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加息后,对金融市场影响较大,一些保险产品的收益率相形失色,甚至部分万能险的结算利率还不及五年期存款利率,市场遇冷的情况短期内难以改变。

  二是银保新政及银行揽储对保险新单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调研反映,银保新政实施以来,对占据半壁江山的银保渠道业务带来了较大的销售压力。为适应新的销售方式,寿险公司被迫调整渠道产品,以趸交或短期期交的分红产品为主,这种储蓄类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形成同质竞争,销售难度骤增。加之,受金融政策影响,今年以来各主要银行揽储任务较大,导致销售理财产品积极性明显高于保险产品。

  三是个险渠道发展缓慢对保险新单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在银邮渠道成为保费来源的主战场以来,大部分寿险公司把主要资源放在了这里,忽视了需要长期投入、见效较慢的个险渠道,致使保险销售呈现非对称发展,外因对其产生较大波动影响,而个险增员难的现状又将对公司转向个险渠道形成掣肘。四是部分媒体对保险业务的负面报道加重了百姓对购买保险的疑虑,使公司业务销售雪上加霜,影响了新单促成。

  监管工作建议

  在围绕“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总体工作要求下,监管部门应根据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和寿险新单业务遇到的实际问题,着力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工作建议:

  一是督促公司深化结构调整,积极开发适宜市场发展的险种,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从全国及部分省市新单业务趸交占比看,均在70%以上;单一、同质的险种导致了新单业务的较大波动,寿险公司应扬长避短、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避免与其他金融产品的同质竞争。

  二是督促公司积极调整发展战略,走差异化经营之路,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公司应深入研究市场不同需求,细分市场层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走科学、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是增强公司对银保市场格局变化的认识,主动应对、举措有力,藉此深刻调整业务发展结构,为走上良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出台规范了银保销售行为,界定了双方责、权、利,从短期来看,对业务带来一定震荡是必然的,而从长期来看,会有利于银保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统一认识、强练内功,增强业务发展的韧性。

  四是逐步改革营销员管理体制、规范营销员流动,荡涤清流,为建立一支专业、素质双过硬的队伍打基础。回顾市场发展,个险依然是寿险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的渠道,将资源倾向于此是一种科学的选择,而营销员发展中面对的体制性问题时刻困扰着业务经营,改革应提上议事日程。

  五是主动积极和主流媒体沟通,加强认识、增进理解,督促公司及时解决反映问题,促进寿险业和谐发展。